为了加强对中心所属人员的管理,制定本考核办法。 1.考核分月、学期、年进行。 2.每月考核分甲乙丙丁,分成若干等; 3.连续二次考核为丁等者,中心提出警告; 4.如果警告无效,对正式聘请人员,中心在下次竞聘时不给予考虑;临聘人员立即解除聘请; 5.考核按德、绩、勤、能四个方面进行,德和勤相对权重系数大; 6.德:主要是通过工作态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 7.勤:中心将不定期抽查在岗情况。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