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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语音室使用规定


为深化教学改革,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已建成多间语音室。为加强语音室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申请使用程序
1. 学院电化教室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调度使用。
2. 需要使用语音室进行教学的课程,在学期开学前三周,向信息技术中心提出申请。
3. 教师私自调课而引起的变动,本中心不负责调整。如有特殊原因,需经教务处签字,报信息技术中心电教部做变动。
4. 临时使用语音室,由使用处系提出申请报告,经信息技术中心电教部审核后调剂安排,特殊情况下,也可先临时口头申请,事后须补交申请报告。
第二条 教师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教师须有一定的多媒体教学系统使用知识。
2. 上课前老师向管理员领取语音室钥匙。
3. 教师应严格遵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如发生设备故障,应立即告知管理员,以便及时处理。
4. 注意清洁卫生,不要将粉笔头和杂物丢弃在控制台内。教师不应将多媒体设备交由学生操作。
5. 计算机内已经安装了保护卡和大部分常用软件,任课教师需另安装软件,应在开学前三周告知中心。专业性强的软件需向中心提供安装盘。
6. 上课结束应按操作规程关闭系统,锁好控制台,关闭门窗。认真填写《电化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将钥匙交还管理员。
第三条 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请正确按照数字网络语音学习终端使用说明,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请与教师取得联系。。
2.学生只有在教师切换为自主学习模块时,学习终端才可使用,其它时间请勿随意按键,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学生要爱护语音室设施,不得在控制台上动用各种设备,如有违反,给予批评教育,造成设备损坏,要赔偿
3. 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在教室内乱涂乱画,不准在室内吸烟、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纸屑。
第四条 中心负责语音室的设备维护工作
1. 负责处理语音室的投影仪、电动屏幕、液晶电视、音响、语音系统和计算机等设备故障,定期对系统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保证电化教室的正常运行。
2. 负责语音室软件的安装。
3. 寒暑假期间整理计算机硬盘,为开学做好准备。
第五条 管理员承担语音室的日常管理及安防工作
1. 语音室管理及设备安全防范工作由管理员负责。
2. 负责办理教师借用语音室钥匙手续,督促教师填写《电化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3. 下课后及时催收钥匙,并检查教室设备,锁好教室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 教室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确保语音室设备设施的安全,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语音室安全制度
1. 制定岗位职责,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学院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语音室的安全工作。
2. 严禁在语音室内吸烟、生火、烧电炉,严禁私接电源、乱拉电线。
3. 消防器材等安全防范器材要配备齐全,并处于完好状态,以备随时取用。管理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4. 发现被盗或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中心和保卫处。
5. 语音室管理员为本语音室直接安全责任人,负责每天的安全检查。下班时,应物理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清理桌面、地面,消除隐患。
7. 电教部负责人每周检查一次所属场所的安全情况;中心主任每个月不定期巡查一次;遇法定节日和假期,中心组织检查,并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8. 寒假期间,各场所原则上进行封闭,张贴封条。
第六条 本制度为《电化教室管理制度》中针对语音室管理的补充细则。

信息技术中心

200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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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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