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天下女人而战
05地理信息一班 郑鹏
哲学确实是门让人头疼的学问,尽管人们都说它是门让人聪明的学问。想想,有点道理,但是又不完全对。在古代诸子百家中,孔子是当之无愧的哲学家之首,中国古代并没有哲学这一说法,哲学只是个外来品,根源起来,中国的文化虽然源远流长,但是哲学却远不及古希腊和罗马。
孔子讲过这样的一句话,“唯女人和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这话如果换到今天来讲的话,这位大圣人难免不遭众多MM之唾沫之淹。闲来细细体会一下这位大圣人这句话,哑然失笑,在古代,女人还真的是个麻烦。在古代的历史长城中,今天的女人难免会发出这样的感叹,我可怜的前辈们啊,你们真的是活的太窝囊了!
中国上下几千年的文化历程里,可谓博大精深,只是女性,在这辉煌的历程中,始终作着默默的牺牲。同西方相比,我们可以发现,几千年下来咱们都是完完全全的男权世界,除了唐朝出了个武则天和近代的慈禧在中国男权世界里昙花一现之外,其他时间里,基本上都是男人的天下!听说英国竟然是女人在坐龙椅,清朝的皇帝一脸的不屑,区区女子,不足一屑!但是后来的历史证实,正是这样的区区女子,打得满清的八旗子弟满地找牙。
古时女人地位低下,看中国的古代的名著,书上只要出现奸情的地方,定有女人在作怪!潘金莲误传至今,历史学家应该也给人家翻翻身了。
在古代,连造字方面都不给女同胞们留面子,那些以“女”字旁组合而成的字,多半都是包涵贬义色彩的,“奸”,“奴”“妖”,“嫉”,“妒”,“嫖”,“娼”,“媾”等等。。。看看这些字,就知道中国当时女性所处的境界了。
同中国的男权社会相比,古代西方可谓开明多了,举古希腊神话而言,女性之神可谓举不胜举,并且所处的地位也都极其尊贵,如地母该亚,黑夜女神墨忒耳诺克斯,智慧女神雅典娜,爱情女神阿弗洛狄忒,可以说,在整个希腊神话中,体现出了一种浓郁的女性人本色彩。这和中国古代神话相比我们就相形见绌多了,中国除出了那个还算温柔的观音外,其他的都是一张冰冷麻木的“菩萨脸”,如果还奢望他们像希腊神话里面的神那样,浪漫的去偷情,结果是不堪设想的。
古代希腊名妓弗里妮被指控犯有不敬神罪,法官们解开她的衣裳,看到她美丽的胸膛,便告之她无罪,可以看出,古代西方是很爱美的,甚至很开放,在古希腊,妓女甚至是个很光荣的职业。而从断了臂的维纳斯我们也可以看出些端倪。虽然维纳斯并不是妓女。当然也不是说西方就一律男女平等,大名鼎鼎的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里面就来了句石破天惊的话,“你去女人那里了吗?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同样,叔本华也是位地道的男权主义者,他终身未婚,身边女人无数,他把女人当成他的哲学一样随意糟蹋,还有唐璜,他一生有1003个情人,可到头来他还说他还没找到真爱。
这几位理所当然的遭到了无数女性同胞的群起而攻之,但是话毕竟还是说出嘴了,就像泼出去的水一样,是不可能再收回的,于是这些成为了以后男人鞭击女人的“至理名言”。
荷马是瞎子,阿里斯托芬是秃子,贝多芬是聋子,拜伦是蹩子,但是这些都没有阻碍他们成为伟人,由此可见,古代西方并不是以貌取人,换了中国《儒林外史》中的那个屠夫,难免会大骂,“我啐!!!你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不要摆脱小学生身份就得意忘形了!你看看你,脸无二两肉,额头都是黑光,一脸穷酸样都可以拿来做朝鲜泡菜了!中了个相公就想当老爷,我看是人家考官可怜你老不死才让你中的吧!死了这条乱七八糟的心吧,养头猪都能给我杀了卖钱,养你就是一废物,癞蛤蟆想吃天鹅屁,井底之蛙想跳槽,丧家之犬要骨头!”…..
苏格拉底,这个被雅典英俊少年崇拜的偶像,竟然是个秃顶宽脸阔鼻缺牙的角色,整天穿件脏兮兮的长袍在大街上荡来荡去,换在中国,你这样乞丐还想配为人师表,不打的你满地找牙才怪!第欧根尼,他更绝,睡大街,在垃圾堆上择食,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当众做爱,排泄,这当然需要莫大的勇气,更加需要社会宽松的人文环境,如果咱们的孔子也学习人家这样,只怕是早就“千刀万剐
”了。中国文人什么都好,就是虚荣心太强,读书前还得先沐浴焚香敬菩萨,我不是说这样不好,最起码干净嘛,但是就是太要面子了,他们要区别那些握锄头把的下人啊,烦琐点是应该的嘛!
纵观古今西方社会,发现一个很可笑的问题,那就是大多学者,哲学家,文豪,都爱醉心于死亡,同中国道士皇帝炼丹梦求长生不老相比,恰恰相反,西方名人更醉心于死亡,并且将死亡看成是件非常美妙的事情,古希腊哲人伊壁鸠鲁坦言,“我们活着的时候,死亡尚未降临,死来临的时候,我们已经不复存在,因而死亡与我们都无关。”蒙田甚至“让我们不顾死亡的怪异面孔,常常和他亲近熟识,心中比什么都多吧!”看的出来,他们都把死亡看作成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古往今来,自杀的名人更是举不胜举,就拿近现代来讲,凡高,杰克.伦敦,海明威....苏格拉底听到法官判他死刑的消息时竟然高兴得手舞足蹈!
诚然,对于死亡问题,中西方的看法是大相径庭的,西方讲究的是感性的东西,莫奈的《睡莲》在伦敦大获成功,从此,艺术界又多了一个新名词“印象派”,而后又“席卷”文学界,从此文坛上也多了印象这一说法。
乔伊斯和贝克特为什么会大获成功,如果抛开他们的诺贝尔来细谈他们的作品,一定会味同嚼蜡,什么作品嘛,小说中既没有时间,又没地点,孤零零的一棵小树,两个大傻逼在等待一个叫戈多的人,戈多是谁?他会不会来?他们都不知道,就那样傻傻的等待,甚至又要上吊又要自杀,一切都是那样荒诞那样荒谬,但是正是这样,后来文坛上爆发出了一股“意识流”的庞大潮流,翻开了世界文坛崭新的一页。这样的作品如果当时拿到中国编辑的手中,看都不要看,直接丢进了垃圾桶,什么作品嘛,连个最起码的小说要素都没有,肯定是疯子所为了。
中国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人拿诺贝尔奖?是我们的文化不够深度吗?看看人家小日本都有好几个拿上了,我想我们应该在自身上找问题了,看看那些所谓的大家嘛,写的作品一小山,人是活的,作品却是死的,我最害怕进图书馆看到那些砖头一样的所谓大家的抗鼎之作了,几十年了,都没人去翻过,有的书龄比我还大,躺在那里,死气沉沉。
1937年贝克特在巴黎的一个晚上,一个流浪汉捅了他一刀,问及原因时,那人怔了怔回答说,其实我也不知道原因。这的确很荒谬,就这样无故的挨了一刀,但是从那以后,文学史多了一个《等待戈多》这样的神话。同样卡夫卡能够成为现代派的开山之祖,离那同样荒谬的《变形记》的横空出世分不开的。
中国人现在要向人家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不是我媚洋崇外,事实就如此,看看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文人写的那些趋然附世的文章就知道中国文人是怎样一种骨头了。1937年巴黎的那天晚上主人如果换成了一位中国文人的话,或许报刊头条会出现这样的字眼《***文豪深夜遇刺,凶手正在追捕中》.....
说到这罢,该去喝点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