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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成立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新社团的申请成立,引导社团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社团的整体繁荣,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1 、每学期初的前 4 周内院团委接受新社团申请成立的相关材料。申请成立新社团须首先上交一份申请书到校团委社团文体部接受初步审查,被认为具备成立新社团的基本条件,即新社团成立同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后,方可进行成立新社团的具体筹备工作。

  2 、每学期的第 5 周,通过初步审查的新申请成立社团应向社团文体部上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完整材料包括:成立正式申请书,社团章程,发起人( 20 人以上)名单及签名,社团成立负责人简历及其班主任(导师)意见和所在院系党支部审批意见(加盖公章),指导教师简历及所在院系党支部审核意见(加盖公章)以及指导单位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共 8 小项)

  3 、每学期的第 6 周,由社团事务学生委员会集中召开社团成立答辩会,听取已上交完整材料的新社团发起人的相关陈述,社团事务学生委员会结合社团上交的材料以及社团发起人答辩现场的陈述对申请成立的新社团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讨论,根据民主投票决定和公开公正原则提出答辩集体意见,上报院团委。社团事务学生委员会由社团文体部骨干成员、部分优秀社团现任或往届负责人组成。

  4 、校团委社团文体部对社团申报材料和社团成立答辩意见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上报校团委分管社团工作的书记。校团委主管书记在社团文体部意见的基础上签署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社团将上报校团委书记办公会予以讨论。

  5 、每学期的第 8 周,通过以上审查的新社团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6 、通过全校公示和社团规章制度考核的新社团,由校团委社团文体部给予新社团准予成立的正式批复。之后新社团填写正式的《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登记表》和《社团负责人登记表》(一式两份),上交社团文体部存档。

  7 、新成立的社团在刚成立的一个月内处于预备期阶段,须接受校团委社团文体部以及全校师生的观察和监督,其间可举办活动但不得正式招新,校团委社团文体部定期对其进行相关考核。预备期结束后新社团方可正常开展包括公开招新在内的活动。

  8 、考虑到我院学生社团现有的规模和结构,区域性、重复性、身份性以及与社会发展潮流及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整体文化气氛不符的社团,原则上不予批准成立。

  9 、超出新社团申请成立的时间(前 4 周),确有所需且真正具有成立新社团必要的须经校团委讨论同意后方可启动以上新社团成立程序。

  10 、以上时间若遇法定假期依次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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