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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办法(修订)》的通知赣信院发〔2017〕19号

时间:2017-03-31    部门:    点击:[]

院属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高校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江西信息应用职院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办法(修改)》印发给你们,并成立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审查小组,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信息应用职院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办法(修订)

      2.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审查小组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30日

附件1:

    江西信息应用职院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办法(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江西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精神,为开展好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修订)。

    一、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学院在编教师和聘用制 (人事代理) 教师及纳入教师管理的相关人员,从事教学一年及以上,教学工作与所学专业大类相同或相近,考核合格。

    学院在编和聘用制 (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从事其工作一年及以上者(同时从事思想政治类课程或所学专业课程教学满一年),考核合格。

    从事科研、实验、工程、图书资料、实习指导等人员,承担授课任务,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相关课程,并授课一年及以上者,考核合格,且取得高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及教育学习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具有高校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参加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3.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报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二、申报教师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书1份;

    2.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 纸正反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查询的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

    7.与网络报名相同的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聘用制(人事代理)教师另加以下材料:

    8.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聘用合同书(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个人高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学校交纳社会保险证明1份;

    三、申报教师所在系部提供的材料

    1.各系部同意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1 份;

    2.《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四、其它相关单位提供材料

    (一)教务处提供:

    1.对申请者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反映其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表,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1份;

    2.担任教师岗位近一年承担教学工作情况证明(课表等) 1份

    (二)计财处提供

    近三个月(3—5 月)申请人的工资发放情况证明1份

    (三)组织人事处提供:

    1.学院基本情况1份;

    2.教师调令等相关证明1份;

    3.申报人近期体检合格的体检表1份;

    4.行政许可申请书1份;

    5.材料清单1份;

    6.汇总审核相关部门材料

    五、工作程序

    1.教师个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

    2.各系根据学院教师管理有关规定、申请人实际教学工作情况及教师资格任职条件召开系务会进行初审并按照要求上报材料。成立系部评议小组组织进行评议,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将系部同意申请的人员名单汇总后报组织人事处。

    3.学院召开高校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审查小组会议,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确定申报资格名单

    4. 给相关部门反馈确定名单,各系部进行材料收集、审核和汇总:

    (1)布置个人进行网上(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

    (2)收集个人提供材料、教务处提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学相关材料、计财处提供工资相关材料、系部提供材料。

    5.组织人事处对系部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申报资格人员进行体检;整理学院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6.省教育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六、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和解释。

附件2: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审查小组

一、组长:胡颖辉

二、成员:祖文英、钱建伟、王玲霞、李宏明、刘彦章、管银枝、曾斌、梁超、何祥登、王 琳、李文、柳松

上一条:关于开展我院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信院发〔2017〕20号

下一条:关于做好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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