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病毒是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计算机病毒是一种人为蓄意制造的、以破坏为目的的程序。它寄生于其他应用程序或系统的可执行部分,通过部分修改或移动别的程序,将自我复制加入其中或占据原程序的部分并隐藏起来,到一定时候或适当条件时发作,对计算机系统起破坏作用。之所以被称为“计算机病毒”,是因为它具有生物病毒的某些特征—破坏性、传染性、寄生性和潜伏性。
破坏性:计算机病毒的破坏性因计算机病毒的种类不同而差别很大。有的计算机病毒仅干扰软件的运行而不破坏该软件;有的无限制地侵占系统资源,使系统无法运行;有的可以毁掉部分数据或程序,使之无法恢复:有的恶性病毒甚至可以毁坏整个系统,导致系统崩溃。
传染性:计算机病毒具有很强的繁殖能力,能通过自我复制到内存、硬盘和软盘,甚至传染到所有文件中。尤其目前Internet日益普及,数据共享使得不同地域的用户可以共享软件资源和硬件资源,但与此同时,计算机病毒也通过网络迅速蔓延到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传染性即自我复制能力,是计算机病毒最根本的特征,也是病毒和正常程序的本质区别。
寄生性(隐蔽性):病毒程序一般不独立存在,而是寄生在磁盘系统区或文件中。侵入磁盘系统区的病毒称为系统型病毒,其中较常见的是引导区病毒,如大麻病毒、2078病毒等。寄生于文件中的病毒称为文件型病毒,如以色列病毒(黑色星期五)等。还有一类既寄生于文件中又侵占系统区的病毒,如“幽灵”病毒、Flip病毒等,属于混合型病毒。
潜伏性:计算机病毒可以长时间地潜伏在文件中,并不立即发作。在潜伏期中,它并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只是悄悄地进行传播、繁殖,使更多的正常程序成为病毒的“携带者”。一旦满足触发条件,病毒发作,才显示出其巨大的破坏威力。
激发性 激发的实质是一种条件控制,一个病毒程序可以按照设计者的要求,例如指定的日期、时间或特定的条件出现时在某个点上激活并发起攻击。
电脑染毒状:文件无故丢失,文件属性变化;可执行文件长度变大;计算机运行速度慢;自动链接到陌生网站;磁盘容量无故被占用;不能识别的磁盘设备;系统经常死机或重启,或启动时间超长;屏幕出现异常提示信息;磁盘上有不明来源的隐藏文件。